根据7月4日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会议精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及时安排部署,7月5日上午立即组织全区生态环境系统集中开展医疗废物管理情况专项督查检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检查第四人民医院(定点收治医院)医疗废物收集情况
本次专项督查检查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共参加120余人次,紧盯定点收治医院、集中隔离点、核酸采样点、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等重点部位,共检查集中隔离酒店23家、核酸检测采样点12个、医疗机构13家、医疗废物处置单位5家。检查发现,疫情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能够严格落实“四专”措施,即:专人收集,专车转运、专区存放、专送处置。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落实、管理规范、台账记录清楚,发热门诊的医疗废物能够做到单独收集贮存,医疗废物定期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集中收集处置;集中隔离场所警戒标示清晰、隔离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均参照医疗废物收集,并设置有专门医疗废物贮存间,张贴医疗废物标识,实行专人上锁管理,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集中收集处置。核酸检测采样点产生的医疗废物管理规范,收集消毒由专人负责。同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个别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指导规范。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检查集中隔离点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情况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检查高速路口查验点医疗废物收集情况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检查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医疗废物处置规定制度落实情况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严格落实“两个100%”的要求,即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强化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等重点部位疫情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坚决防范疫情医疗废物处置环境风险,坚决守好疫情防控最后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