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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如何落实乡村振兴?国家发改委、农业部、政协委员这样说…

2018-4-24 10:46| 发布者: 起源地信息中心 |来自: 中国城市规划

摘要: 部门解读:3月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副主任张勇、副主任宁吉喆就“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部门解读:

      3月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副主任张勇、副主任宁吉喆就“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发改委副主任张勇透露,国家发改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未来五年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3月7日,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农业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潘显政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推动农业转型升级”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以下为相关内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勇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九大重点任务,其中有一部分专门讲述乡村振兴战略任务。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且也写入《党章》,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进一步的部署和安排,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大局,对“三农”工作的一个总部署,也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十九大指出,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从某种意义上讲,发展最不平衡的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不充分的是乡村发展不充分。

       每年春节前电视媒体都大量的报道农民工集中返乡的情况,包括骑着摩托车,甚至有摩托车后面驮着上百斤的东西回家,现在户籍在农村的人口有8亿多,农村常住人口有5亿多,2亿多人在外打工,这些打工的大多数都是青壮年,除了过年,都不在农村,在农村不少地方确实缺少生机、缺少活力,主要是老人和孩子留守,“空心化”的问题确实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这个现象也反映出了乡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迫切要求。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要做好顶层设计。中央已经对乡村振兴战略做出了顶层设计,还要做好规划、区分重点,循序渐进加以推进。

       为此,国家发改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未来五年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这个规划就是依据中央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这五个要求,把重要任务进一步细化实化,确定一批重大工程、重大行动和重大计划,明确实施步骤,使乡村振兴战略能够开好局、起好头。

《规划》围绕着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统筹提出了今后五年乡村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

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一是着力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对城乡协同发展作出安排,提出不同类型的乡村的振兴路径、实施要求、优先任务和工作方法。因为我国农村发展不平衡,差异性很大,因此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过程中,要因地制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来区别不同类型加以推进。

      二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围绕着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建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体系,以及建设生态宜居乡村,繁荣发展乡村文化,健全乡村治理体系,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等方面确定重点任务。

      三是要强化支撑和保障。因为我国乡村面很大,人很多,发展的差异也很大,有些地方还比较落后。

      我们脱贫攻坚的任务还很重,而这些贫困人口大多都居住在农村,因此要实现乡村振兴,必须要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保证。首先要强化人才支撑,乡村要振兴,必须要有人才。同时要推进土地制度改革,还要加大资金投入,除了中央资金支持之外,还包括社会资金、金融资金,这样使乡村振兴能够有一个“人、财、物”的保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个长期的历史任务,需要久久为功,我们将一步一步来做,扎扎实实把《规划》编制好、实施好,使乡村振兴战略能够按照中央要求扎实推进。谢谢。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

      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次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又做了专门部署,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农业、农村发展的高度重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而且中央也描绘了一个宏伟的蓝图。我也了解到,这个战略提出以后社会各界反响强烈,广大农民更是欢欣鼓舞,可以说这个战略深得民心。中央提出乡村战略20个字、5句话,大家都耳熟能详,非常鲜明具体、瞄准了小康的短板。我以为,这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个目标在农村的具体体现。

       怎么样来实施这个战略,落实中央部署,推进乡村振兴,我们也在研究,也在谋划。最近,我们农业部启动了“百乡万户”调查,派了120个干部深入到30个省市区、60个村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驻村调查,就是对农村基层,特别是乡村的实际情况进行全景式调查,包括把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社会、基层组织建设等这些情况都摸清楚,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组织提供第一手的材料。

       现在各方面都在研究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方略,我也注意到媒体界的报道,还有此前其他新闻会议大家提出的这方面的关注。概括的讲,要抓好“三个重大”:

       一是制定重大规划。乡村振兴是一个长期的战略任务,中国农村可以说是千差万别,我们又处在千年未有之变局,所以需要有科学的规划来指引,这方面中央有关部门正在编制规划,由发改委牵头,农业部和其他一些部门参与。总的考虑是,按照“五位一体”的要求,从产业发展、乡村布局、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进行谋划,画好一张蓝图,并且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

       二是出台重大政策。乡村振兴体现中央一个重要的指导思想就是补短板,乡村发展还是薄弱环节,所以需要有一系列的支持政策。包括要贯彻“以城带乡、以工哺农”的方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来要做到“四个优先”,就是要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围绕这些指导思想和总的要求,我们要研究和出台相关的政策,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来增强农村的发展活力。

       三是要实施重大行动。要贯彻以农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乡村振兴要真金白银的投,也到真刀真枪的干。总的来说,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补短板,目前我们正在谋划和陆续出台一些重大行动。比如说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三年行动,首先要给农民一个清洁、清新的美好家园;再比如说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打造一批富民强县的产业,因为产业兴旺、发展生产力是第一位的;再比如要打好三年精准脱贫攻坚战,首先要解决贫困人口的问题。这三个方面我们都会采取一些具体措施。


政协委员的建议

周岚:乡村振兴过程中,需重视传统村落和农业文化遗产保护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周岚建议,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应高度重视传统村落和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同时也要重视完善国家高速公路标识体系,从而有助于增加人们的国土家园情感和文化自豪。

      “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形成保护传统村落和农业文化遗产的社会共识十分重要,因为作为农耕文明时代的历史遗存,需要采用‘非工业化时期批量生产’的思路和方式精心保护、利用和管理。”因此,周岚认为,唯有形成社会共识,采取务实有效的保护行动,才能有效防止开发建设性破坏,并在此基础上切实推动传统村落和农业文化遗产的当代活化利用,使之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文化资源。

      周岚建议,首先要尽快出台《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从保护和发展原则、保护对象、保护责任、规划建设管理、保护和利用要求以及村民参与等方面,通过专门性的法规予以明确规范;其次,组织开展《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调研,通过立法调研,更全面地掌握我国农业文化遗产情况和保护现状,更有针对性提出农业文化遗产的遴选、保护和利用要求,同时推动社会保护共识的形成;最后,切实推动农耕文明遗产转化为当代乡村振兴的重要发展资源,将农耕文明遗产保护与当代活化利用紧密结合,并与特色农业和手工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改善、生态文明建设、文化活力营造、社会治理改善等联动推进。

       此外,“应该以国家高速公路线网为骨架,构建国家自然与文化重点走廊。比如长城、长江、黄河、京杭运河、长征路、青藏线、藏羌彝文化带、茶马古道等联系全国重点特色资源地区的廊道建设。”周岚建议,重点加强走廊地区的地域特色资源保护利用和配套旅游设施的发展,并通过完善高速公路标识体系予以系统展示彰显,推动形成若干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旅游品牌。在此基础上,放大重点走廊的纵向发展带动作用,通过旅游风景路、休闲绿道等向纵深地区的发展串联,带动边远地区的特色小镇、特色村寨和休闲农庄等的发展建设,促进全域旅游和国土空间区域协调发展。


魏后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三个关键点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区域规划与城市经济学术委员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

魏后凯建议,在乡村振兴与扶贫攻坚之间一定要建立一个联动机制,并无缝对接。扶贫攻坚要为未来的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基础,积累有益的经验,要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

      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已经明确目标:到2020年要初步建立体制框架;到2030年要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到2050年乡村要全面振兴,“强”、“富”、“美”要全面实现。根据国情,实现这一目标要抓住三个关键点。

      第一、全面深化农村的改革。通过改革,激发农村资源、要素和主体,把现有农村资源、要素和主体全面激活。现有农村资源丰富,但是很多资源由于改革比较滞后,限制很多,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甚至处于闲置状态。从要素包括资金、人才、技术来看,目前是严重短缺与利用不足并存。从主体(包括新型经营主体、新型服务主体,还有广大的农民主体)来看,其积极性也没有充分调动起来。建设现代化新乡村不能单纯依靠外力,如果农村主体的积极性没有发挥起来,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将是不可能的。

      第二、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引导城市的资本、人才和技术下乡。要推进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断向农村延伸,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学术界、政府界过去对工商资本下乡存在一定的误解,即认为工商资本下乡会带来非粮化、非农化。近年来,农村的非农化、非粮化情况确实比较严重,但这种非农化、非粮化主要是土地用途管制不严带来的,因此通过加强监管是可以解决的。不能因噎废食,就阻碍资本下乡,阻碍人才下乡。应该破除阻碍城市要素下乡的一切障碍,建立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

      第三、乡村振兴一定要有产业支撑。众所周知,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是新农村建设的升级版,是为了避免在城镇化过程中出现乡村的衰落和农业的衰退。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就是产业的支撑,“产业兴旺,乡村就兴旺,区域就兴旺,经济就兴旺”。产业兴旺应从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和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这两个途径来实现,为乡村振兴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产业支撑,为农业农村人口提供稳定的、可持续的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


闫小培:加强传统村落治理

全国政协委员、中山大学教授

       为进一步加强传统村落的治理,闫小培建议加强综合规划引导乡村振兴发展,通过综合规划的整体视角、技术手段和政策手段,探索传统村落价值回归、社会认同、自身造血、走向繁荣的可持续发展之道。

       此外,还可以召集传统村落精英、返乡创业者和退休还乡者等‘本土化’社会群体,以及非政府组织志愿者、专家学者、村官等‘非本土化’社会群体一起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闫小培认为,可以培育有见识、有担当、有威望又自愿扎根乡土的新乡贤,推动新乡贤挂职“村官”和乡镇长助理等制度,鼓励和支持新乡贤参与农村基层治理,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

      乡村振兴发展离不开法律保障。闫小培希望,在《城乡规划法》《文物保护法》等“三法一条例”为基本法律法规的名镇名村保护框架体系基础上,进一步探索传统村落保护的制度创新,让传统村落真正“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揭新民:加快完善村镇建设法规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副厅长

      揭新民认为,从制度设计层面来看,现行的2008年实施的《城乡规划法》是我国城乡建设必须遵守的基本法。但需要与之配套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如《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93年,国务院令),至今均未得随之修订,已不适应当前的村镇建设形势和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还有一些村镇建设事业的行业标准,如《村镇规划编制办法》,也需要做出修订。“虽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期已出台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实施办法,但与当前的村镇建设形势还是不相符合。”揭新民说。

      而从村镇建设规划层面来看,作为国家行政最基层一级政府,村镇建设规划工作长期比较薄弱,乡村建设更缺统一规划。而且农村建设多头管理上不衔接、村镇建设管理机构配备的薄弱,也导致了村镇建设的障碍。

      为此,揭新民建议,加快完善村镇建设法规制度。即在《城乡规划法》指导之下,尽快完善修订出台《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随之完善修订乡村、集镇规划行业标准,指导村镇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许瑞生:让古驿道活起来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副省长

      许瑞生建议,由国家有关部门牵头,部署各地开展线性文化遗产全面普查工作,对重要的历史遗存要进行抢救性修缮。可以原中央苏区县和西部贫困地区为试点,通过乡村旅游、精准扶贫,弘扬传统和红色文化,将地质灾害防治、危房改造、生态林相改善、防洪系统与古驿道修缮相结合。

      许瑞生委员建议,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建立全国线性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尽快形成“中国古驿道”的统一品牌,因地制宜地打造“历史展示线+休闲体验线”的线性文化遗产游憩新模式。同时开展多种类型活化利用古驿道,此外还要统筹国家有关部门资源,积极整合农业农村相关政策和资金,向驿道重点线路、重点贫困村沿线地区倾斜,发挥叠加效应形成工作合力,助力精准扶贫,助推“美丽乡村”建设,以道兴村,形成乡村振兴的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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